2024,金台区文物工作十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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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旅游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宝鸡考察时指出:“中华文明五千年,还要进一步挖掘,深入研究、阐释它的内涵和精神,宣传好其中蕴含的伟大智慧,从而让大家更加尊崇热爱,增强对中华文明的自豪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代一代传下去。”

PART 1

坚持“保护第一”,推动文物修缮维护工作

区文物局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实施金台观防雷改造提升项目,并于今年10月顺利通过省文物局验收;完成金台观—三清殿、太子殿保护修缮工程审计结算工作;完成金台观—祖师殿、东华亭保护修缮工程的方案审批及资金上报工作;编制上报了金台观古建筑群单色油漆保护修缮及金台观圣母殿、太皇宫、灵官殿、玄帝殿保护修缮项目计划,现已进入项目审批阶段。

PART 2

摸清“文物家底”,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

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开展以来,区文物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工作部署,坚持“应查尽查、应保尽保”工作原则,高质高效推进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区域内的文物资源状况,为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利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前赴普查组,深入一线,积极配合普查工作;通过开展组织学习、宣传动员活动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文物数据库,为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提供有力支撑。

PART 3

筑牢“文保防线”,抓好治本攻坚专项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区文物局对文物安全生产任务和形势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开展文物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文物系统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文物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百日行动等,通过一系列“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推动文物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文物安全各领域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文物安全管理体系更加严密,安全防控基础更加扎实,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文物保护安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PART 4

加强“联动机制”,狠抓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我区田野文物分布广、类型多、情况复杂,管护压力大,为此区文物局在制度、行动上同步并举两手抓。召开年度文物安全形势研判暨群众文保员业务培训会,签订《文物保护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群众文保员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全年共收到反馈文物巡查保护安全信息1800余条;对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装公告牌,将属地管理单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时更新公示内容;主动联合金台公安分局、区文管所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区田野文物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田野文物盗挖盗掘事件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巡查次数共计150余次,实现全年文物安全零事故、零案件。

PART 5

共筑“消防安全”,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

区文物局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结合文物古建筑场所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及文物安全工作。督促区文管所与文物古建筑使用单位签订《金台观文物古建筑使用协议书》和《金台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聘请专业维保单位按月对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出具维保检测报告;每季度开展安全、消防专题培训及演练,增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文化遗产安全;在今年的“博物馆与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区文物局严格对照验收细则逐条完善落实要求内容,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PART 6

严格“履行职能”,完成建设用地核对工作

区文物局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宝鸡市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宝鸡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履行职能,结合对比文物数据库、现场实地踏勘、综合分析研判等多种措施做好建设用地与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核对工作。全年共计完成23处项目建设用地核对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PART 7

传承“历史文化”,加强文物展陈交流工作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和欣赏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区文物局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文物展示工作。在今年宝鸡市青铜器博物院举办的“青铜铸文明—周秦文明之光”主题展览中,我区馆藏文物——铭文铜鼎鼎盖(汉代)首次展出,鼎盖清晰刻有“陈仓”二字,通过实物的形式,为历史事件和文化发展提供了直接的证据,进一步推动文化遗产和保护工作,让更多人了解和欣赏到金台文化风采的独特魅力。

PART 8

重视“修志存史”,参与文物志编撰修改工作

区文物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宝鸡市文物志》编撰工作,根据文物志的实际情况和修改目标合理安排修改工作的时间节点,广泛收集与文物相关的新资料、新信息,对原有资料进行核实和补充,对文字内容进行逐一修改和完善,严格做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表述清晰。《文物志》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等各篇章,详细收录了金台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文物概况及历史沿革,全面反映金台区的历史和文化特色。

PART 9

完善“保护规划”,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国家文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的“共和国印记—-工业之光耀中华”主题活动结果揭晓,确定出100项“共和国印记”见证物和77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其中,“宝鸡申新纱厂:探索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新模式”案例成功入选榜单。

近年来,宝鸡市金台区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将宝鸡申新纱厂作为文物保护利用典型示范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先后邀请国内外专家团队研究策划设计,坚持保护为主,利用为辅,进行土地回收、遗址保护、文物征集、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工作。目前长乐塬已摘取“国家工业遗产”、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六个国家级牌子。

9月10日,区文物局完成宝鸡申新纱厂旧址、宝鸡申新纱厂职工住宅旧区址保护规划方案,并顺利通过方案评审、获得市文物局批复。为加强对宝鸡申新纱厂厂房旧址、宝鸡申新纱厂职工住宅区旧址文物保护的各项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展示利用规划,深化价值 评估对保护对象的活化利用,切实保护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安全,金台区文物局将严格按照宝文物发〔2024〕121号宝鸡市⽂物局关于《宝鸡申新纱厂厂房旧址宝鸡申新纱厂职工住宅区旧址保护规划(2024 - 2035年)》的批复,在报请区政府同意公布后,确保规划落地实施。

PART 10

营造“保护氛围”,提升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区文物局举办多场次线下文物保护法专题讲座,深入解读文物保护有关条文内涵,发放宣传彩页、张贴法规条例、提供咨询讲解;积极主动参与“5•18国际博物馆日”、“自然文化和遗产日”等主题活动,向社会展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内容和成果。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文物故事、文化遗产等内容;市文物局在《宝鸡文物》周刊上刊登金台观文物消防安全经验材料,宣传金台区文物安全工作经验及取得的成绩。全年共计发放文物保护宣传彩页3000余份,张贴法律法规280余张,制作文保宣传展板17面,线上发表推文46篇,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体系,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