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北京分行曾给用虚假信息的人办卡惹纠纷 时任行长是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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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王金周 /文

据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华夏银行北京分行一客户申请办理华夏银行信用卡半月后没等到卡,却等来了一笔不良征信记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信用卡没收到,不良征信记录却有了

据判决文书显示,2016年3月2日,经张某、陈某介绍,张小姐去到北京的百尚购物广场办理信用卡,并填写了华夏银行信用卡申请手续。在申请办理华夏银行信用卡半个多月后,张小姐依旧未收到信用卡。

2017年1月12日,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给张小姐打电话说她的信用卡逾期了,张小姐赶紧在第二天去打出征信查看,这才知道银行卡已经办下来了,且已经有了逾期,只是银行卡从未到她手中。张小姐曾到北京询问华夏银行工作人员,被告以她的银行卡系中介办理为由不予查询实际持卡人,且以逾期不还款进行了不良征信记录。

张小姐认为因为陈某、张某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的原因,导致信用卡被他人使用造成自己被贷款和不良征信记录,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她的名誉损失、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因此张小姐将陈某、张某及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告上法庭,要求华夏银行北京分行撤销她的不良征信记录并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张某、陈某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用虚假信息办卡造成的损失银行不负责

对此,张某辩称,她没有找张小姐,是张小姐主动找的她,她也没有到北京去,办理过程她没有参与,只是介绍了给陈某。

陈某则辩称,他不是中介,只是北京网友侯某介绍过去的,签发的过程是由侯某带领,他并不知情。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辩称,张小姐为信用卡合约向对方,所产生法律责任应由她自行承担,且张小姐对卡片负有保管义务。银行的催款行为均为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侵权行为。

法院认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和还款能力进行尽职调查,而华夏银行未尽到合理审查的义务。但张小姐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办卡,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其本人承担。最终法院判决华夏银行北京分行撤销对张小姐的不良征信记录,驳回张小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图为华夏银行党委常委、副行长杨伟

据悉,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现任行长为李大营,李大营是2018年6月担任华夏银行北京分行行长的。此前北京分行的行长则是杨伟,杨伟2018年升任华夏银行副行长。

(责任编辑:杨丹丹)